伙食科是在总务处领导下,为全校师生提供饮食服务保障的主管部门。工作职责范围为:
一、认真贯彻《食品安全法》,按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进行操作,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。
二、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需求,妥善组织、安排好各项就餐、生产服务等工作。
三、加强餐厅从业人员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,负责对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及健康体检。
四、对学校餐厅的饮食卫生安全和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提高服务意识,保证饮食质量,稳定饭菜价格。
六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