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,近日,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十五条措施,包括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等。
国务院安委会表示,这十五条措施有五个突出特点:一是突出责任落实;二是突出督查检查;三是突出治理违法违规行为;四是突出源头治理;五是突出严格执法。
十五条措施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。
二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。
三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。
四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。
五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。
六、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。
七、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。
八、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。
九、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。
十、重拳出击开展“打非治违”。
十一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。
十二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。
十三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。
十四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。
十五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。